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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炔氣瓶安全運輸要點若干

      發布時間:2021-08-06 瀏覽量: 730
      1.目前,我國溶解乙炔氣瓶運輸,主要是靠汽車短途運輸,一般都在100km以內。運輸范圍多數是城鄉工業區,沿途難免要通過繁華的市區、人員密集的學校、機關、團體、居民區、娛樂場所、農村集市等處。

      1.目前,我國溶解乙炔氣瓶運輸,主要是靠汽車短途運輸,一般都在100km以內。運輸范圍多數是城鄉工業區,沿途難免要通過繁華的市區、人員密集的學校、機關、團體、居民區、娛樂場所、農村集市等處。為此,保障溶解乙炔氣瓶運輸安全就成為大家所關心的問題。從乙炔瓶運輸跟蹤考察來看,諸多肇事原因和事故隱患多數是人為過失所致,所以對于乙炔瓶這種危險化學物品的運輸安全,就需要高度重視和加強管理。本文所敘述的只是乙炔瓶總安全事項中的一部分,即關于乙炔瓶的運輸安全,以及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應急措施,以供參考。
      2.乙炔及其溶劑的特性 溶解乙炔氣瓶之所以被列為危險化學物品,就 是因瓶內盛裝著易燃易爆的乙炔和溶解它的丙酮和二甲替甲酰胺。從事溶解乙炔氣瓶的工作人員,都必須了解乙炔及其溶劑的特性。 乙炔在常溫常壓下與空氣(氧)混合為具有麻醉性的無色可燃氣體。工業乙炔因含有雜質而具有輕微大蒜味。比空氣輕,比重為09(空氣=1),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自燃點為305,爆炸范圍28%~100(81)%(容積),極易燃燒和爆炸。與銅、銀、汞等化合生成爆炸性化合物,與氟、氯發生爆炸性反應。在高壓以及火花、熱力、摩擦作用下,乙炔均能發生聚合和分解反應,并放出大量的熱而導致爆炸,只有將乙炔溶解于丙酮或二甲替甲酰胺中才能保持穩定。 為保持乙炔在乙炔瓶內的穩定和增大乙炔瓶的有效容積,在乙炔瓶內充有一定量的能溶解乙炔的丙酮或二甲替甲酰胺,并使其均勻分布到瓶內的固體多孔填料的毛細孔內,增大與乙炔的接觸面積,阻止乙炔分解爆炸的傳播。 丙酮或二甲替甲酰胺為無色透明的易燃液體,前者具有芳香味,后者具有氨的氣味。兩者與空氣混合都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范圍分別為2.55%~12.80%和1.80%~0%,遇明火、高熱或接觸氧化劑時都有發生燃燒的危險性。
      3.乙炔氣瓶運輸 乙炔氣瓶運輸,必須嚴格執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消防安全監察管理辦法!和 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有關規定。
         3.1.對乙炔氣瓶運輸單位的要求 運輸乙炔瓶的單位,必須遵照上述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加強對乙炔瓶運輸的安全管理,做到:
            1.由專職人員負責乙炔瓶運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乙炔瓶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事故應急搶救措施。
            4.定期對乙炔瓶運輸人員(含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人員)進行有關法規、規章、安全技術和實際操作培訓考核。
            5.派員參加政府有關部門開辦的氣瓶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班的學習,以取得考核合格證書,確保運輸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
         3.2.對乙炔氣瓶運輸人員的要求 乙炔氣瓶運輸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政府頒布的法規和規章,以及本單位制定的制度和規程,按各自分工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汽車駕駛員必須做到:
            1.檢查機油、燃油(氣)和冷卻水是否適量,各部位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2.檢查蓄電池安裝是否牢固,電液是否合乎規定,極柱導線是否緊固,高、低壓線有無松動,有無漏電現象。
            3.檢查轉向系橫、直接桿等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工作是否良好。
            4.檢察手、腳制動器和離合器的工作情況是否良好。
            5.檢察前輪、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的螺栓、螺母是否緊固,輪胎氣壓是否適當。
            6.檢察燈光、信號、喇叭、刮水器、照后鏡、牌照是否齊全完好,各開關是否靈活可靠,擋風玻璃是否清潔明晰。
            7.檢查駕駛室門、窗及車廂板和遮陽蓬是否牢固完好。
            8.檢察隨車備用的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和汽車排氣管火星熄火器是否完好齊備。
            9.檢查冬季行車備用的防滑鐵鏈、橋板、鐵鎬和鐵鍬等完好情況。
            10.檢查行車必須攜帶的各種證件是否齊全,并根據當日運輸任務,與押運員共同確定既安全又經濟的更佳行車路線。 運輸押運員必須做到:
              1.熟悉當日運輸計劃規定的任務、要求、注意事項,對運距、路線、道路及天氣情況都要考慮周全,并向駕駛員和裝卸員說明。
              2.檢察隨車配備的途中緊急事故搶救用的工器具,諸如小銅錘、活動扳手、鉛塞、竹塞、易熔合金塞、橡膠板、堵漏夾具、防毒面具、水桶以及盛裝發熱乙炔瓶用的帆布水帶等是否完好齊全。
              3.隨身帶齊運輸任務書、途中所需證件以及押運資格證等。 乙炔瓶裝卸人員必須做到:
                1.檢查備齊固定氣瓶用的繩索、墊木以及防氣瓶裝卸時滾、撞、碰擊用的橡膠板和遮陽用的氈布等。
                2.協助駕駛員和押運員完成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3.3.乙炔瓶裝車
            1.乙炔瓶裝車時,應根據裝載瓶數及車廂板高度,由駕駛員和押運員確定乙炔瓶的擺放位置和方式,嚴禁超載裝運乙炔瓶。
            2.在車廂板高度占乙炔瓶高度2/3以上的情況下,乙炔瓶宜直立放置。如需要臥放裝載,應順車廂橫向放置,瓶閥端應朝向同一方向,但不得朝向汽車油箱一側,堆放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板高度。
            3.為避免乙炔瓶受到撞擊或磨損,裝車前應在車廂底板邊沿鋪上橡膠板。裝車時嚴禁拋、滑、滾、碰,必須輕裝輕放。
            4.為防止運輸途中乙炔氣瓶移動和滾動,立放的乙炔瓶未裝滿車廂時,應用特制的可移動的橫桿或繩索將氣瓶固牢;臥放氣瓶時應用三角擋木或繩索將氣瓶固牢。
            5.嚴禁同車裝載氧氣瓶、氯氣瓶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也不準無關人員搭車。
            6.乙炔瓶裝妥后,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檢查氣瓶的放置位置、堆放高度、前后左右分布和搭配是否符合規定,氣瓶固定或捆扎是否牢固,車廂板掛鉤是否扣牢,氈布是否蓋妥扎牢,然后在汽車前后醒目處插上危險品警示標志旗(牌)。
            7.裝卸人員如因駕駛室過小無法坐入而需要坐入車廂時,不得坐在車廂板上、車廂板與氣瓶之間或車廂后側,而應坐在車廂前側臥放的氣瓶上。氣瓶直立放置時,其車廂內不得坐人。
         3.4.乙炔瓶運輸當汽車發動機溫度達50,機油壓力正常,氣制動的壓力達到規定時,方可起步。
            1.啟動前,必須檢查車輛周圍和車下有無人、畜和其它障礙物,仔細觀察前后方有無來往車輛和行人,然后關牢車門,鳴號,緩慢開動。
            2.起步時應用低速擋,一般情況下重車用一擋。低速擋行駛一段路程后,待底盤各摩擦機件得到正常潤滑后方可加速前進。
            3.汽車的行駛速度要視路面寬窄、平滑程度而定。一般不超過30km/h,在土路上不超過25km/h,在森林中的道路上不超過20km/h。
            4.在平路上行駛時應用經濟車速,不宜忽快忽慢或無故晃動方向盤,更要避免急剎車,以防氣瓶受震而相互撞擊或與車廂板撞擊。
            5.行駛中應與前后車保持安全距離。在城市和鄉鎮街道車速控制在15km/h以下時,車距應不少于5m;在交通流量小和路面寬闊的街道上車速較高時,車距至少為20m;在公路上行駛時車距應不少于30m。遇氣候不良或路況特殊時,應適當延長車距。保持車距不僅可避免車輛交通事故,還可以在車上氣瓶漏氣或著火等情況下,給汽車留出活動余地或為緊急搶救創造安全環境。
            6.行駛一定里程后,應選擇適當場所停車,檢查車輛和氣瓶固定情況。
            7.駕駛員在行車中要遵守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行車安全規定,不開快車,不搶道、不超越,堅持禮讓三先,文明行車。
            8.行駛途中,押運人員和裝卸人員應隨時注意駕駛員的精力,幫助觀察行人和過往車輛的動態。必要時,選擇適當地點停車使駕駛員稍稍休息。
            9.當行車計劃里程超過200km,還要繼續行駛時,則應由兩名駕駛員替換行駛。
            10.避免通過繁華街道、住宅區、鄉村集市等人口稠密的道路。如果市區專門設有危險品運輸路線并規定行駛時間,則應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行駛。
            11.運輸途中乙炔瓶應避免陽光曝曬,環境溫度一般不超過40。必要時,應采取遮陽或澆水措施降溫,或改日間運輸為晚間運輸。
            12.嚴禁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人員在車上吸煙和飲酒。
        3.5.乙炔瓶運輸途中停車
            1.選擇來往車輛少、過往行人少、附近又沒有明火的安全場所停車。
            2.除了裝卸乙炔瓶外,嚴禁在學校、醫院、療養院、幼兒園、托兒所、政府機關、科研機構、劇場、電影院、娛樂廳、博物館、文物館、火車站、地鐵站、商場、浴池、飯店、旅館等人口稠密的地方,以及受文物保護法保護的文物和建筑物前及其附近停車。
            3.中途停車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離開車輛。夜間需要住宿時,必須把車輛存放到當地公安機關規定的停車場內。
            4.因車輛故障需要長時間停車時,在車輛前后和兩側分別設置和懸掛警示標志,嚴防車輛和行人靠近。
            5.駕駛員欲離開車輛時,必須將發動機熄火,變速擋應置于空位置,手剎車應剎緊。如果在坡道停車時,應在輪胎前后放置輪擋以防止滑動。離車前應隨身攜帶鑰匙和行車證件。
         3.6.乙炔瓶卸車
            1.從車上卸下乙炔瓶時,應選擇平坦堅實的地坪停車并將車輛剎住。
            2.在松解固瓶繩索和開放車廂板時,必須確認乙炔瓶不會傾倒滾落,方可松繩和開板。
            3.將隨身攜帶的防震膠板襯在車廂后邊沿和地坪上。嚴禁從車上向地面推、踢、拋、滑、滾和倒置乙炔瓶,必須兩人配合輕卸輕放、地卸下乙炔瓶,避免乙炔瓶發生碰撞而引發危險。
            4.乙炔瓶要逐只從車上卸下,并立即將其逐只搬離卸車的地方,以防工作失手使滾落的乙炔瓶砸到地坪上的乙炔瓶而發生危險。
            5.如果車上還剩余乙炔瓶,則必須用繩索或移動橫桿將其固牢,否則不得啟動車輛。
            6.途中應急處理 在乙炔瓶運輸途中如果遇到緊急情況,駕駛員與裝卸員應在押運員的指揮和帶領下,根據實際情況,按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搶救。
      4.1.乙炔瓶泄漏
         1.若泄漏是因瓶閥開啟而引起的,應立即緩慢關閉瓶閥。
         2.若關閉瓶閥未能阻止泄漏,或泄漏發生在其它部位,短時間不能完成堵漏,或隨車所帶的堵漏工器具及備件不適用于堵漏,或堵漏的環境屬于不安全地帶,則應根據情況把車輛開到安全場所,再進行堵漏或使其泄盡。
         3.對泄漏發生在其它部位的單只乙炔瓶,應將其從瓶群中移出或將其卸于地面遠離車輛的地方,而后進行堵漏。在堵漏處的附近應放置滅火器。
         4.在車輛無法開到安全場所或堵漏有困難的情況下,應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時,迅速向當地消防、救災、公安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氣瓶數量、氣體名稱及其特性,請求救援。
         5.必要時,發出警示信號,請警察幫助讓周圍群眾遠離泄漏現場,封閉道路中斷交通。
      4.2.乙炔瓶著火
         1.迅速把車輛開到安全場所。
         2.在滅火的同時,自上而下向乙炔瓶大量澆水進行冷卻,直至乙炔瓶表面能保持30min冷卻和潮濕狀態。很好的澆水方式是從乙炔瓶上空噴灑細水霧。
         3.若瓶閥泄漏著火,在保護手不被燒傷的情況下,將瓶閥關閉切斷氣流,火焰會自行熄滅。
         4.在瓶閥無法關閉或關閥后火焰不熄時,迅速安全地將著火的乙炔瓶從瓶群中移出或將著火乙炔瓶周圍的乙炔瓶移走,讓著火的乙炔瓶在澆水冷卻狀態下繼續燃燒。否則即使火焰被熄滅而瓶內乙炔仍繼續泄漏,則有可能再度引起燃燒爆炸。
         5.對車上未著火的乙炔瓶,或對已移至距車輛較遠處地面上的乙炔瓶(受火焰燒烤或高溫影響的乙炔瓶)而言,瓶內乙炔可能會發生分解反應。對這些氣瓶除了從遠處遮掩物后由高處噴灑細水霧進行冷卻外,還必須警告一切人員撤離該危險區域。
         6.如果乙炔瓶表面迅速干燥,或乙炔瓶表面形成水蒸汽,則立即恢復由高處噴灑細水霧進行冷卻,直到乙炔瓶表面能維持30min冷卻和潮濕狀態。
         7.此時通??砂踩亟咏芫S持冷卻和潮濕狀態的乙炔瓶,檢查其表面溫度和各部位有無泄漏現象。如果未發現溫度異常和泄漏現象,則可搬離現場,并且沉浸水中至少24h之后,再轉移到乙炔瓶檢驗站。
         8.對有泄漏的乙炔瓶留在原地繼續冷卻,并用安全警戒繩索隔離24h。
         9.途中遇到外界災害 在運輸途中,如果遇到建筑物或其它車輛發生火災,或遇到意外的自然災害,務必以安全第一的原則,慎重處理。
            1.途中遇到火警,應安全迅速地把車輛開到安全場所。
            2.若車輛無法開到別處時,應盡量保持與其它車輛有一定的間距。如果靠近火場時,為防止車上乙炔瓶受熱而溫度上升,必須向乙炔瓶上大量澆水進行冷卻。
            3.根據火災和車輛危險情況,必要時向消防、救災、公安部門報告車輛險情、氣瓶數量、氣體名稱及其特性,請求援助。
            4.途中遇到雷雨、暴風雨、大雪或濃霧天氣,務必以安全為本慎重行事,避免為趕路程而冒險行車。
            5.途中遇到地震時,安全迅速地把車輛開往安全場所。在災情嚴重無法開往安全場所的情況下,應盡量把車輛開到遠離高層建筑和密集住宅的地方,諸如街心廣場、十字路口中心、馬路中心等處。
            6.駕駛員和押運員在遇到險情需要離開車輛避難時,要把運輸所需的一切證件隨身攜帶。離車的距離,應在目視車輛距離范圍之內。